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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券发行人在享受融资便利的同时,应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。
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“毒瘤”,严重损害资本市场“三公”原则和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投资者从事证券买卖应当严格遵守账户实名制要求,不将个人账户出借给他人,亦不向他人借用账户。
长期以来,“老鼠仓”都是监管的关注重点。
为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,积极发挥科创板“试验田”作用,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,中国证监会提出八条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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